通知公告
省工商联关于转发全国工商联《关于与清华大学合作开展培训项目的函》的通知(豫联(宣)【2010】4号)
豫联(宣)〔2010〕4号
关于转发全国工商联
《关于与清华大学合作开展培训项目的函》的
通 知
各省辖市工商联,省工商联直属商会、直属会员企业:
为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加强对民营企业家和员工的培训工作,日前,全国工商联宣教部与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签署协议,合作开展工商企业1+1培训。1+1培训采取总裁面授学习与员工在线培训相结合,培训形式灵活,符合企业实际,是企业家和员工学习交流的有益平台。现将有关文件转发给你们,望你们有效利用和发挥这一培训载体的作用,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工作。
附件:全国工商联《关于与清华大学合作开展培训项目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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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商业联合会
主题词:转发 全国工商联 培训 通知
河南省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室 2010年2月25日印发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