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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公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18年3月28日起,对市工商联党组开展为期45天左右的集中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市工商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延伸巡察至内设科室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市委巡察组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松软问题: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以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等问题;
(二)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三)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五)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不愿担当、效率低下、影响发展的问题;
(六)市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电子信箱、邮政信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
(一)举办电话:17703950196(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24小时接受短信举报)。
(二)电子信箱:lhswxcz4@126.com
(三)邮政信箱:漯河巡察4号信箱,邮编:462000.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市委第四巡察组主要受理上述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共漯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