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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安:出口退税制度应该逐步退出

 

  李长安专栏 对外经贸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副教授、博士 上游智库专家

  作为一项对外贸易的重要政策,出口退税制度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就成为促进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主要推动力之一。但是,近30年来,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我国的出口退税制度同样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到了该考虑逐步退出的时候了。

  从国际范围来看,出口退税制度是许多国家采取的一项鼓励出口的政策,并不违反国际贸易的通行规则。从实践来看,出口退税制度对促进本国产品的出口、增加外汇收入、避免双重征税等方面均有积极的作用。以中国为例,自实行出口退税制度后,对外贸易额就开始出现了连续多年的大幅度增长。据海关统计,2010年,我国货物进出口贸易总额达2.97万亿美元,比2009年增长34.7%,规模跃居世界第一。

  虽然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一贸易大国,但随着外贸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国外贸发展方式中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等问题不断显露。这其中,由出口退税导致的各种矛盾和冲突层出不穷。

  出口退税制度的核心论点就是鼓励出口,增加产品的竞争力,获取更多的外汇。在过去外汇短缺的时代,实行出口退税制度确实有一定的道理,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扭转了我国外汇短缺的状况。现在的问题是,中国的外汇不是少而是太多了,巨额的外汇储备在动荡的国际金融市场中正成为一种高风险的资产。目前中国拥有高达3万亿美元的外汇储备,但有研究表明,2003年至2010年间,每年增加的外汇储备已经发生的汇率损失达2711亿美元。

  依靠财政补贴的出口退税制度,显然也没有实现提高出口企业竞争力的目标。相反,诸多出口型的企业不是依靠技术创新来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而是靠吃出口退税获取利润。有些企业甚至不惜伪造出口合同,骗取巨额退税补贴,给国家财政造成大量损失。

  出口退税制度还增加了财政的负担,扭曲了商品的价格,造成了国内外商品价格的“倒挂”。从本质上来说,出口退税制度就是依靠政府的财政补贴,降低出口产品的各种税收,进而促进产品的出口。由于出口退税超出了中央财政的承受能力,1995年开始出现了欠退税现象。由于在国内实行零税率政策,中国的出口商品在国外市场的售价甚至要低于国内。这种怪象的背后,其实就是用国内的税收补贴国外的消费者。2010年,中国的出口货物退税达到创纪录的7327亿元,这也意味着中国向国外消费者补贴了7327亿元,比全国财政在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环境保护或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的单项支出都要高。

  不仅如此,出口退税还造成了大量的贸易摩擦,使中国一直处在国际贸易争端的风口浪尖上。据统计,截至2010年,中国已经连续16年成为全球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连续5年成为全球遭遇反补贴最多的国家。

  由此可见,我国的出口退税制度存在的理由已经基本上消失,国内外经济环境发生了诸多根本性的转变,从而动摇了该制度继续保留的基础。国人最大的担心在于,取消出口退税制度是否会导致大量出口型企业的倒闭,进而影响就业问题。其实,只要我们遵循循序渐进、积极稳妥的改革路径,逐步取消出口退税制度,就能够保持企业和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国内外的无数经验证明,依靠保护的企业是不可能成长为跨国巨头的。只有摆脱无谓的扶持和宠爱,出口企业才能在国际的风浪中得到锻炼,中国才能实现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真正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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