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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新“22条”力挺民营经济

    19日,济宁召开全市推进全民创业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动员大会,会上出台22条措施鼓励支持引导全民创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记者从大会上获悉,在培育创业主体方面,济宁市将鼓励全民自主创业,重点扶植高素质人才,突出发展小微型企业;并搭建创业平台,建设创业孵化基地,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公共事业和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培育区域特色市场,围绕优势产业建立链条和配套产业项目,并设立创业扶持资金。此外,济宁还将加大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减免力度,最大限度减轻创业主体的税费负担。

    成功即补助2000元
    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回归创业人员、科研院校及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退伍军人、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及其他具有创业能力的自然人从事初始创业,在创业服务、税费减免、金融信贷等方面予以支持。
    济宁市将设立创业扶持资金,用于创业培训、初次创业补贴、创业租金补贴、创业贷款贴息、创业基地建设等。对初始创业成功的给予2000元一次性补贴,对有创业意愿的人员,免费在定点培训机构参加创业培训,培训合格后进驻市级以上创业基地的初始创业主体租金减半,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初次创业租金补贴,最多连续补贴3年;对自主创业的城乡劳动者在规定额度内的小额担保贷款,给予全额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两年。

    单列7000万元市级扶持资金
    济宁市将启动微型企业成长工程,6月1日起,在济宁注册成立和纳税的微型企业,运营半年后可享受投资补贴。2012年起,济宁市将力争每年新增微型企业6000家以上,吸纳就业人员3万人以上。通过孵化培育,每年有1000家微型企业成长为小型企业。
    2013年起,济宁市财政每年单列7000万元、各县市区财政每年单列不少于1000万元,扶持微型企业,主要用于注册资本金补贴、融资奖励、创业能力素质提升培训、服务平台建设等。其中,对符合创办条件的微型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万元的注册资本金补贴。
    重点扶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科技型、劳动密集型和民生型的微型企业,包括服务外包、电子商务、科技服务、文化创意、产业链延伸配套加工、特色种养、家庭手工业、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社区服务等类型,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降低申请门槛,提高上限
    对于符合条件的初次创业者,济宁市各级有政府出资背景的担保机构将免费提供融资担保。创业人员申请小额贷款不受出资额和注册资本金的限制,按生产经营规模和流动资金需求确定担保贷款额度;小额贷款担保机构将创业人员初次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期限放宽至3年,将反担保范围扩大到有担保能力的单位人员,将从事非国家限制性行业的个体经济组织贷款最高限额提高到每人20万元、总额100万元,对劳动密集型小微型企业贷款最高限额提高到400万元。
    此外,鼓励银行设立中小微型企业和个人贷款专营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股份制金融机构;市财政通过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奖补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补偿奖励。

    相关链接>> 企业分大、中 小、微型四类
    去年,国家工信部、财政部、统计局、发改委四个部委联合下发通知,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对中小企业进行了新的划型。该通知根据不用行业的特点,以就业人数和营业收入作为划型标准,将所有企业划分为大、中、小、微四个类型,新增的微型企业其实是对原小型企业的进一步细分,如对于工业企业,微型企业的标准是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年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其他行业则大多是10人以下界定为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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