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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十项创新举措服务民营经济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民营经济大会精神,浙江省工商局进一步解放思想,紧紧围绕“转变行政方式、优化发展环境,合理配置资源、扩大区域授权,激发资本活力、促进有效流转,减轻企业负担、免征注册费用”等方面,推出服务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升十项创新举措。

    此次推出的十项举措力求将行政服务最大化,推行“无障碍准入、 无痛苦年检、无附加授信、无后果修复”等“四无”特别服务,以及开展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特色注册服务。同时,还扩大网上年检范围,方便企业办理年检手续,杜绝年检过关搭车收费。

    为了彻底改善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注册难、登记难、审批难等问题,浙江省工商局特设立行政指导员和服务区制度,把监管辖区改为行政服务区,把巡查员改为行政指导员,重点做好企业生存状态分析、政策运用指导等服务。

    新出的债权出资新政策,适用范围不仅覆盖了一般企业,还对陷入经营困难、濒临破产的企业伸出了援手,开放“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的债权”和“公司破产重组或者和解期间,列入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的债权”两类新的债权出资。以债权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的,只要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

    对于浙江省中小型企业,从2012年1月1日到2014年12月31日止,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下的第一产业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下的第二产业企业和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下的第三产业企业,均免收注册(变更)登记费、补(换)营业执照工本费、年检费。此外,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直接免征注册(变更)登记费、补(换)营业执照工本费。初步估计,此项政策3年中可减轻企业负担近4亿元,惠及百万小微企业。

    去年,浙江省已登记小额贷款公司183户,注册资本370亿元,累计发放贷款1827亿元。今年,浙江工商将结合经济规模、行业特点、发展速度和金融供给情况,主动帮助小额贷款公司提高放贷能力,在偏远乡镇、山区设立分支机构,扩大业务覆盖面。

    新政策还允许企业以多种形式进行合并分立、存续分立或解散分立以达到调整产业结构和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企业合并分立时可以依法自主选择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并自主约定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和出资份额。除此之外,新政还授予绍兴县、嘉善县、瑞安市、温岭市等4个浙江省经济强县外资登记权,以及扩大了舟山群岛新区权限和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区权限。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处处长傅智超表示,新推出的十项新政策能够将浙江工商的行政能力变成公共资源和环境资源,形成带动要素回流和资源整合的软实力,从而更有效地为浙江特殊时期转型升级和浙江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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