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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十六条”扶持杭州民营经济

  鼓励组建集团;放宽准入门槛;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的债权可出资;对新设企业超期未开业和现有企业超期连续停业行为,有条件地暂不吊销营业执照……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为了改善创业环境、提供更好的服务,市工商局正式出台《关于服务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升的若干意见》,推出“民企十六条”力促民营经济发展。

  支持民企重组上市

  上市是大部分民企做大做强的终极目的,为支持民企发展,市工商局在意见中明确指出将鼓励民企上市。推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培育期专人联系辅导制度,公司领导班子可以设立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等职务。

  未来,民营企业重组将更加灵活自由,登记手续也更为方便。《意见》支持企业可同时办理多个登记事项。而在知识产权方面,工商部门也做出特别安排,指出将在加强商标品牌培育的基础上,开展驰著名商标企业回访服务活动,帮助企业在创牌之后管理好、运用好商标品牌。

  此外,《意见》还鼓励生物、物联网、新能源、海洋产业等战略新兴行业的企业组建集团,并放宽了注册资本的要求,母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放宽至1000万元。

  知识产权变身更多资本

  知识产权也可以“激活”变成“资本”。为了破解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此次杭州出台融资新政策,鼓励多种出资,对于拥有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的企业来说,可以以知识产权出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出资限额最高可达注册资本的70%。

  在允许以对公司经营中产生的合同之债出资的基础上,还开放了“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的债权”和“公司破产重组或者和解期间,列入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的债权”两类新的债权出资。

  部分企业免征注册年检费

  为减轻企业负担,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市工商局还在意见中提出了减免相关费用的政策,对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下的第一产业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下的第二产业企业和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下的第三产业企业,均免收注册(变更)登记费、补(换)营业执照工本费、年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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